烏爾都文翻譯

怡克納米斯(2009翻譯這學期的「第一堂課」,你有膽來選課嗎?2009422取自怡克納米斯的奇想世界,文章創作網址http://blog.udn.com/bigcrab/article

Blog文章來講,最常泛起的或者就是引述或轉貼某一本書(包括翻譯書)、某個網站的數據或文章,就此,假如你無法、沒有管道獲得原作者的授權,那麼,避免被控侵權的小撇步,就是在你引述或轉貼的段落尾端,加上「(作者姓名,年代)」,或者在引述的前端加上「作者姓名(年月)」,也要在文章結尾,具體說明該筆文獻的資料(其實也不算小撇步,因為正式論文都如斯)。

李祖舜(2009)的報道指出,立法院昨天經由過程著作權法批改案,明定「網友」若是被網路辦事供給者抓到「侵權行為」就予以住手辦事(也就是UDN常講的停權);朱婉寧(2009)亦引述經濟部聰明財產局[智財局]的論點,指出只要未經授權,轉貼或轉寄他人的文章圖片,以及新聞等,都會觸法翻譯

參考文獻

有學術論文撰寫經驗的人都知道,光如許做還不算是有交卸文獻援用或參考的出處,還要在文章末尾再加上更清楚的文獻資料,包含作者、年代、文章或書本期刊名稱等,並且,引述學位論文、期刊論文、網路文章或資料、報紙新聞報導的參考文獻格局城市紛歧樣,在這傍邊,學位論文還要看原文是有出書照舊未出版,有電子檔還是只有紙本,分歧的性質也都有各自的文獻資料寫法。

別的一方面,其實製作、彙整表格的時候,也要交接清晰資料來源,就此而言,朱婉寧(2009)在引述智財局的闡述並收拾整頓表格的時辰,資料濫觞的交代其實是不清晰的,正式的寫法,最少是要標明作者、年代,如果是從網路抓下來的,那就還要寫下載、查閱或取用的年代日,和申明從哪個單元、哪一個網站下載,這跟文末參考文獻資料的寫作格式相近翻譯

朱婉寧(2009)。只要沒授權,轉貼寄傳都觸法。2009422取自聯合報系,結合新聞網網址http://udn.com/NEWS/main.html

引用文章只要沒授權 轉貼寄傳都觸法

法律小屋工作室(2008b)。資訊功令達人:資訊生活與法令倫理(初版)。台中市:十力。